• 浦江:伤情鉴定实现“最多跑一次”
  • 资讯类型:关注浦江  /  发布时间:2021-01-14  /  浏览:602 次  /  

  去年以来,浦江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针对在法医伤情鉴定工作中,群众及办案民警多次跑医院调取材料、造成办案进度受限等问题。县公安局全力打通“公安——医院”之间信息孤岛症结,打造法医室PACS影像平台,实现全县医院病人就诊信息在线调阅,伤情鉴定部门间“最多跑一次”,让群众和办案民警少跑腿,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打通壁垒,实现资源“一键式”汇聚。县公安局多次召集刑侦、法制、警务保障处、“跑改办”、派出所开展专题会商,集思广益,完善工作设想。对外主动与县卫健、医院协调相关事宜,并组织专人赴外地学习取经。尤其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升级系统平台、健全流转机制,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目前,公安法医室可直接在线调阅所有城区医院及各乡镇卫生室影像片。

  远程调阅,实现鉴定“一站式”服务。县公安局坚持以“检验对象”为中心,以“服务办案”“服务诉讼”为本,全面提高鉴定效率。通过影像工作平台,实现了群众以及办案单位、法医鉴定和就诊医院从线下“跑腿”模式转变为线上“流转”模式,工作效率提升了50%以上。以法医伤情鉴定中涉及影像数据读取、存档等要求的验伤案件每年在200例以上来计算,办案民警可累计节约200个工作日,改变法医伤情鉴定流程总是“在路上”的局面。

  质效并重,实现效益“一览式”提升。县公安局精简鉴定材料,改革前被鉴定人申请伤情鉴定时需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资料等鉴定材料,办案民警需向相关医院提供介绍信、移动存储设备拷贝影像资料,并向法医递交鉴定委托书、原始伤情记录表等7种材料。改革后,民警仅需在线提交委托书和被鉴定人病历材料。

  优化鉴定流程,改革前,县公安局对当事人伤情鉴定,往往需要两名办案民警携带证件、介绍信、存储介质与当事人前往医院调取被鉴定人医学影像原始数据,再到法医室提交材料受理案件,如出现数据不全、多家医院就诊等情况,就要多次跑,浪费警力、鉴定效率低下。改革后,群众提出伤情鉴定需求后,办案民警可在线委托伤情鉴定,并陪同群众至法医鉴定室,由法医远程发起调阅申请,经卫健局在线审核后,调阅被鉴定人就医影像原始资料,实现法医鉴定“一站式”出具鉴定报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民警少跑腿。

  提升鉴定质量。改革前,办案民警需调取胶卷等相关影像资料,再由法医采用原始X观片机检查,调取、送检过程中都易造成胶片细小损伤,造成鉴定工作被动。改革后,法医能够直接通过PACS影像工作平台读取被鉴定人的影像学原始数据,保证了数据的原始性、全面性、准确性,减少错误、片面的鉴定产生,减少因对损伤鉴定产生异议而发生的信访事件。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1-1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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