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监管、保障法律援助经费规范有效使用,日前,浦江县财政局、县司法局联合修订了《浦江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对相关制度作出了修改。
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新案件补贴标准根据承办法律援助事项不同服务形式一般由直接费用和基本劳务费用组成。按新标准计算,刑事案件从原来平均每件补贴1200元提高到平均每件约1370元,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从原来平均每件1800元提高到每件约2200元。
新增其他法律援助服务事项补贴标准。新增被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从事值班工作的律师补贴,每人每天补贴300元至400元;新增法律援助人员代写法律文书补贴,平均每件补贴约350元。
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法律援助机构可根据结案归档卷宗材料、受援人的满意度及办案效果综合评价,对优秀案件按最高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原则上优秀案件比例不超过30%;对质量明显较差的案件扣减办案补贴,只补贴直接费用。
今年以来,浦江县已为城乡困难群体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45件,其中民事案件43件,刑事案件502件,共发放案件补贴67万余元。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2-2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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