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强全县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全县车辆停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联合开展违法停车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车辆停放必须在划线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违法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的将强制拖移,并依法实施处罚。
二、 违停车辆被拖移的,请驾驶人到行政执法局或交警大队各处罚窗口接受处罚后,到丰安停车场(351国道与浦施线交叉口往兰溪老路桐坞岭方向行驶50米,联系电话057984155887)领取车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浦江县创建办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来源:浦江网上110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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