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学校以住房面积限制入学申请 引家长担忧后撤下致歉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12-07  /  浏览:2122 次  /  


       深圳一所学校4日贴上告示,对申请学位住房作出要求。罗湖区教育局昨天(6日)称,该教育局已于昨晚要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撤下告示,并就该告示引起部分家长担忧诚恳致歉。

      据中国“观察者网”报道,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12月4日在其官网挂出的《关于学位申请的补充要求告示》提及,从2019年4月30日开始,申请该校学位的家庭,购买的住房面积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划分后,对购买年限和居住年限做出了一年至六年的限制。仅过了一天,5日深夜11时15分,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在其官网上宣布,“根据罗湖区教育局的意见”,学校决定取消《告示》。

      报道也引述《北京青年报》指出,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发布公告,从2019年开始,50平方米以下住房将被限制入学。公告称该限制是为了优先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

              

      据公开资料显示,学校成立于1981年9月,原名螺岭小学。1986年被定为深圳市重点小学, 1997年3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1999年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2002年9月与深圳市海丽小学合并,成为罗湖区教育改革的试点,2004年3月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正式挂牌,2014年12月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开通湖贝校区(原湖贝小学)。

      限定学区房面积一事并非首次。据《绍兴日报》此前报道,今年4月底,浙江新昌县教体局发布《2018年新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生招生实施意见》,其中对学区房房产面积作出了相关规定:“房产是指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的有效住宅房,且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此事一度引发临近的绍兴越城区市民“紧张”,最终该区教体局声明称,没有“限制小面积住户学龄儿童入学”的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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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房产网  2018年12月7号     您的关注是对浦江房产网工作的最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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