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浦江县后郎山村坡地村镇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02-24  /  浏览:4531 次  /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2018〕5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后郎山村坡地村镇地块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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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浦江县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县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设立新公司,事先须向国土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2)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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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竞买的人(单位)在报名竞买前,到地块所在地的仙华街道办事处详细了解地块现状。

联系人:徐昌俊

联系电话:1356695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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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增价幅度为 10 元/㎡ 或 10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确定竞得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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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3月5日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4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14:00时)

 

3.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8年3月6日9: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14: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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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

服务电话:400-0878-198;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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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仙华街道后郎村坡地村镇地块一属浙江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项目开发过程中受让人要遵守省、市、县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


2.依据省相关坡地村镇试点建设项目的政策和文件规定,仙华街道后郎村坡地村镇地块一采用点式组合供地的方式,按照土地现状出让;项目区范围内的配套按照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浦政发〔2017〕39号)文件规定执行;


3.仙华街道后郎村坡地村镇项目规划范围面积837207平方米,除了本次出让的12950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外,项目范围内只征不转的254708平方米国有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浦江县仙华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外流转和监管,流转协议见下载资料;项目规划范围内征收范围外的452996平方米集体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浦江县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外流转和监管,流转协议见下载资料。浦江县仙华街道办事处和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本次宗地出让人按照其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内容同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受让人签订流转协议,本次宗地的竞买人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对以上流转协议的认可并同意按照格式协议内容签订流转协议和缴纳相关费用。流转范围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仙华街道后郎村坡地村镇项目实施方案内的范围为准,流转面积以协议签订实际面积为准。流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浦江县仙华街道办事处和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流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等一切事务均由协议的签订人浦江县仙华街道办事处和仙华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和负责解决,与出让人无关。

 

4.鉴于项目发展田园综合体、书画、旅游等产业的需要,仙华街道后郎村坡地村镇地块一要求受让人自持比例不得低于总出让用地面积的15%,自持部分不得分割并转让,其余部分允许分割并转让。


5.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涉及水、电、通讯等管线、人防等设施的,由受让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若涉及管线等设施搬迁的,由受让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

 

6.仙华街道后郎村坡地村镇项目规划范围内农用地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严禁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7.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施工涉及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等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8.本次出让全程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书面竞买报价。


9.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出让金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竞得人竞得宗地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新规定办理人防、环评、水土保持、林地占用等相关的用地建设审批手续,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土地出让金,18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1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12.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公证书。

 

1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按挂牌成交价的20%比例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部分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本次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书面竞买报价。

 

15.竞得人在建设时,应严格遵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规定。该地块涉及电线、电缆、自来水等设施的迁移由竞得人负责,所需费用由其承担。

 

16.特别说明: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本次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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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4114280,联系人:杨女士、胡先生;

 

2.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竞买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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