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政函〔2015〕2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浦江县城西区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批复
县建设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城西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浦建规〔2014〕135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建设局组织编制的《浦江县城西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方案中,部分地块规划作如下调整:城北农贸市场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住宅兼容用地;老齿轮厂地块由办公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与住宅兼容用地;西山公园内文化设施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环城西路应结合老城区改造适当向西移,预留好历史文化街区拓展空间。
二、县建设局负责做好《浦江县城西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社会公布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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