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县质监局获悉,2013年县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2日。企业或组织申报材料,经所辖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质量奖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在浦江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的企业或组织,在符合《浦江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要求:具有良好的综合信誉和社会责任;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2012年度经营规模、实现利润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居县内同行前列;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和品牌战略成效显著,工业企业申报必须具有市级(含市级)以上名牌荣誉称号;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没有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产业、能源政策的行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