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华街道天仙东北侧地块一、地块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13-04-24  /  浏览:3423 次  /  

 

浦国土告字〔2013〕9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仙华街道天仙东北侧地块一、仙华街道天仙东北侧地块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产业
类型
起始价
(元/m2)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出让
方式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仙华街道天仙东北侧地块一
仙华街道天仙村东北侧
5423
一类工业用地(M1)
50年
1.0~
3.0
35%~
55%
≤19.0米
18%~
20%
纺织业
340
130
挂牌
仙华街道天仙东北侧地块二
3765
340
90
 
二、竞买要求:(1)经仙华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4月15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13年4月23日16时30分(节假日照常上班),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出让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公证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4 月2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挂牌时间:2013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13年4月25日16时30分(节假日照常上班)。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
联 系 人:杨风林 宣伟英
竞买保证金缴入账号:3300167743505600188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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