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7月13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1-07-24  /  浏览:2035 次  /  

 

       经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我县房价和住房公积金使用等实际情况,自7月13日起,浦江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限额执行:

  1. 夫妻双方均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2. 单方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浦江房产网 转自浦江住房公积金网

   201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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