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江经济开发区廿亩山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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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经济开发区廿亩山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信息类型:土地公告      录入日期:2010-12-20      有效日期:2011-1-21      阅读次数:373
 
浦国土告字〔2010〕13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浦江经济开发区廿亩山地块、47省道西侧(浦南村过山坞)拟出让地块、亚太大道以东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产业类型 投资强度 起始价(元/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方式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亚太大道以东工业地块 浦江经济开发区亚太大道以东、月泉东路以南 10013 工业用地(M1) 50年 1.0~2.55 40%~55% 18%~2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纺织服装制造) 大于160万元/亩 445(设有底价) 315 挂牌
47省道西侧(浦南村过山坞)拟出让地块 47省道西侧(浦南村过山坞) 6686 仓储用地(W2) 50年 0.6~1.0 ≤55% ≥20% 225(设有底价) 100
浦江经济开发区廿亩山地块 再丰路以东、一点红大道以南、星碧大道以北 13159 商业住宅 商业40年住宅70年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3880(设有底价) 3500 拍卖、挂牌

  二、竞买要求

  ①地块:(1)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项目须为第十二届浙洽签约外资项目;项目须为浦江县工业储备库项目;项目投资单位须为外商投资企业,且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不少于500万美元。(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承诺投产后的年纳税额8万元人民币/亩以上;(4)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②地块:1、申请人应为浦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的在浦江县注册的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集体企业2、列入金华市人民政府[2004]98号文公布的全市第一批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浦江县内企业。3、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③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③地块: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1月10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月10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③地块: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0日8时30分至16时,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①、②地块: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1日16时至2011年1月19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1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③地块: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工作日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19日16时止(节假日照常上班)。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16时。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 2011年1月11日9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16时至2011年1月21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 系 人:王群霞     唐丽燕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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